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(1997修正)_百... 1、三)根据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》(北京市政府令1989年第39号),本区村民每户建房用地标准最高不得超过0.3亩。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,多于前款规定的标准,每户最高不得超过0.4亩。2、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,按照区、县人民政府根据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。3、二)现有...

    分类:三生目录 阅读:38 次 评论:0 发布时间:2024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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