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兵会分宅基地吗,当兵可以享受农村分房吗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4-16 分类:心声写照 阅读:35 评论:0

请问当兵时候政府补贴我两间屋基,算是父母共同财产吗?

1、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与房产的,该房产应为个人房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一方父母在婚后赠与房产的,该房产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按照共同财产处理。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,则按照个人财产处理。

2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最明显的代表就是个人的工资和奖金,还有经营或者生产所获得的收益,那么这些个人收入,不管夫妻中的一方是否有参与,都算是共同财产,夫妻都享有共同的支配权。婚前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算是赠与。

3、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一般是均分,但是可以视被继承人具体情况少分或者多分。如,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
4、不属于共同财产,应当视为老房子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三)第五条规定,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转业军人农村宅基地政策

1、根据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离休、退休、退职的职工,复员军人和华侨、侨眷、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,可以申请宅基地。

2、法律分析: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服役期间,保留其承包土地、自留地;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,没有承包土地、自留地的,应当重新划给。

3、退伍军人回家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: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住房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
4、法律分析:农村军人宅基地新政策主要如下: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,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,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。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,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。

5、不可以。根据查询《土地管理法》得知,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
6、你好,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。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对退伍军人没有倾斜的政策,也没有相关的规定。如果你符合宅基地的审批条件,属于无房户,那就跟其他的村民一样,走正常的审批流程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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